
行為描述:
國內電梯事業經營者拒絕向其他維修業者或使用者提供電梯零配件,可能導致其他業者或使用者無法正常進行維修保養。
可能違反的法律規定:
1.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:該款規定了搭售行為的規範,即禁止在銷售一種商品或服務時,強制消費者同時購買另一種商品或服務,以確保交易公平。
2.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:該條規定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理,禁止市場上的業者進行阻礙競爭或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。
影響和可能違法性:
1.限制競爭:若經營者拒絕供應零配件以限制其他業者的競爭,可能造成市場不公平。
2.維修困難:拒絕供應零配件可能導致其他業者無法正常維修,從而影響電梯的運行和使用者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