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集合住宅針對改善室外通路、避難層坡道、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,台中市政府將提供最高總工程經費45%的補助。
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,有關台中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,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,歡迎有意願的社區踴躍提出申請。
住宅處表示,凡建築物於101年12月30日住宅法實施前,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,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,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,且供住宅使用比例達1/2以上,即可申請包括集合住宅共用部份的室外通路、避難層坡道及扶手、出入口、室內通路走廊及昇降設備新建或修繕等費用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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